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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下,滞留美国境外的绿卡持有人如何维持绿卡身份

 

肆虐全球的新冠疫情对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对于在美国境外的绿卡持有人而言,眼下回美不但有健康上的顾虑,同时也会因为世界许多国家地区采取的旅行限制措施而面临诸多不便。因此,许多人不得不长时间滞留美国境外。而这对于有所谓“移民监”的美国绿卡持有人而言,如何在当前疫情下维持绿卡身份成为了一个让人头疼的难题。

开宗明义,先简单介绍一下所谓的“移民监”,也就是美国绿卡的一般性居住要求。美国移民法规定,绿卡持有人每一次入境美国时,需要出示一个有效的绿卡,同时证明他是 “从一个暂时性的海外旅行回到一个从未放弃的美国居所”。这个英文直译听起来有些拗口,但简单来说,绿卡持有人要证明的,是其在海外的停留是暂时的,短期的,而其永久居美的意图是一直存在的。

实践中,关于离境天数的界定一般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如果绿卡持有人一次离境时间超过6个月而小于一年,在入境时很有可能会面临海关的额外盘问。而此次疫情期间,如果能证明这种情况是疫情导致的,那么应该有很大可能依然能够成功入境,维持绿卡身份。

比较复杂的是第二种情形,即绿卡持有人在未持有回美证(注意回美证只能在美国境内申请,因此如果绿卡持有人滞留海外,那么就不能通过现在申请回美证来补救)的情况下离境时间大于1年。理论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绿卡在入境时会被判定失效。这类情形的绿卡持有人如果想保留移民身份,此时有两种选择:

  • 在海外使领馆申请回美居民签证(SB-1签证)

根据《移民与国籍法》101 (a)(27)(A) 的规定,SB-1签证是一个特殊的移民签证,适用于从海外临时访问结束回美的移民。9 FAM 502.7-2(B)(a) 进一步规定,要满足SB-1签证的资格,申请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其在离开美国时有返回“从未放弃的美国居所“的意图;第二,在海外的长时间滞留是基于非申请人本人导致的,不可控的原因。

对于第一个要求,我们会在文章稍后对相关的判例法进行深入的讨论。而第二个要求,在疫情期间显然是比较容易满足的。申请人只要能证明疫情对回美产生的具体影响,或者由于自身健康原因不适合在疫情期间长途旅行,一般都能够满足这一要求。

  • 直接登机回美,并且在入境口岸解释从未放弃居美意图

对于离境一年以上的绿卡持有人而言,另一个选择就是直接登机,而后在入境时解释自己从未放弃永久居美意图。如果有令人信服的理由,海关官员是有权力当场进行豁免的。如果成功获得豁免,海关官员可能要求绿卡持有人填写I-193表用来申请SB-1签证的豁免,同时支付585美金的申请费用。诚然,这一选项比起大费周章的向使领馆申请SB-1签证看似简单不少,但其中也蕴含更大的风险。这是因为,海关官员在决定是否豁免上拥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权,也就等于把生杀予夺的大权完全交给了边境的海关官员。当然,即使豁免没有被批准,绿卡持有人也有权利要求上移民法院,也就意味着可以在移民法官面前重新主张其从未放弃永久居美意图。

从上面的讨论可以看出,判断绿卡持有人是否放弃了永久居留身份,以上两个选项都需要考察其此次境外访问在本质上是否具有“临时”的性质。在Chavez-Ramirez v. INS, 792 F.2d 932 (9th Cir. 1986) 一案中,判案法官在判决书中分析了先前零散的关于放弃身份的判例后,对“临时的海外访问”这一概念做出了具体定义:

“绿卡持有人只有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时才能被判定为对海外进行了临时访问。(a) 绿卡持有人的海外访问的时间相对较短,且由一个事前发生的事件决定;(b) 绿卡持有人的海外访问会因为一个既定事件的发生而结束,而该事件有很大的可能性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发生。 (b)情况下,如果滞留海外的时长由某一个没有事先确定何时会发生的事件决定,而该事件实际上没有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发生,绿卡持有人要证明其海外访问的临时性质,就必须证明其在海外滞留的整段时间内拥有连续的,从未间断的返美意图。” Chavez-Ramirez, 792 F.2d at 936-37。

Chavez-Ramirez一案给我们的最大启示,就是如果不能证明连续的,从未间断的返美意图,新冠疫情这一理由本身并不是绿卡身份的万能保护伞。另外,在Singh v. Reno, 113 F.3d 1512, 1515 (9th Cir. 1997)中,法院认为“绿卡持有人仅仅拥有回美意图是不够的,必须要用行动证明意图。”因此,在申请SB-1签证或者直接登机返美时,绿卡持有人必须尽一切可能提供其拥有连续的,从未间断的返美意图的文件。Chavez-Ramirez一案中提到,这类文件包括在美国境内外的家人,财产,以及生意等因素。如果在疫情初期有预订返美机票后遭取消,或者确实采取了其他具体行动准备动身返美,而之后不得不因为疫情原因取消,那么展示这些文件也很有帮助。

最后,随着全球旅行限制渐渐放宽,绿卡持有人应该早做计划,尽快返美。在这一点上,Khoshfahm v. Holder, 655 F.3d 1147 (2011) 一案值得一提。在该案中,13岁的Khoshfahm在2001年发生的911事件前夕跟随父母访问伊朗。恐怖袭击发生后,他们全家有两三个月买不到从伊朗返美的机票。祸不单行,2001年11月,Khoshfahm的父亲又因为心脏病住院,而后几年内都因为病情无法搭乘国际航班长途旅行。Khoshfahm的母亲也因此留在伊朗照料其父,导致Khoshfahm本人在伊朗一直滞留到了2007年。在探讨Khoshfahm的父母在其成年前是否放弃了连续的,从未间断的返美意图这一问题上,法院认为其父在身体条件好转后是否及时购买返美机票是该案的关键因素。最终,法院由于公诉方未能满足这一问题的举证责任而判决Khoshfahm胜诉。尽管如此,Khoshfahm一案告诉我们,返美的时间同样重要,而长时间的拖延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即使绿卡持有人现在因为疫情因素有着很大的胜算,如果在旅行限制宽松或者解除后继续长时间滞留海外,依然有可能被判定放弃了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

综上所述,如果您因为疫情原因滞留海外时间超过1年,您的绿卡并非完全没有挽回的余地。如果您需要律师的协助,可以联系我们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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